暫時分配飛機,居然不知道坐位不相同,這樣的辦理遺漏令人不解,這樣的理由更不能為其延誤乘客行程脫責。
又見“機票超售”風云。據媒體報導,近來由上海飛往北京的東航MU564航班,超量出售50多張機票,致40多人停留機場。對此,東航回答稱,不存在超售機票疑問,而是由于暫時互換機型形成乘客溢出,已組織停留乘客從浦東、虹橋機場換乘航班成行。
不知道這次的風云,東航怎么收場,但事情本身凸顯出的乘客權力式微,卻值得咱們從公正的視點好好思量。即使東航的說法事實,乘客停留也是因其內部辦理和諧忽略形成的。暫時分配飛機,居然不知道坐位不相同,這樣的辦理遺漏令人不解,這樣的理由更不能為其延誤乘客行程脫責。
從法律上看,乘客采購到機票,便與航空公司簽訂了客運合同,除非遇有不可抗力,航空公司未依照機票上的航班時間履約便構成違約。機票既已售出,違約的一方就應依照公正準則承當職責。而據報導,東航方面卻企圖讓乘客簽署拋棄追訴聲明,以抵償200元排難解紛。這種處置膠葛的方式,罔顧乘客的權力,即使抵償也不足取。
近年來,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的膠葛與抵觸不斷,根本原因還是兩邊信息的不對等。從各種托言的飛機晚點,到內情重重的機票超售,乘客采購機票后取得的通常不是一份有保證的客運合同,更像是將自個的行程交到一個充溢變數的承運人手中。航空公司一旦違約,老是能給出一些無法證實的“理由”,令人云里霧里,而乘客的權力便在信息屏蔽之下再三式微。
這次“超售風云”,盡管東航竭力否定有超售行動,并為其事實上的超售給出了一個理由;但航空業界的超售內情卻老是若有若無,媒體有關機票超售的報導也不罕見,更有資深乘客揭秘航空公司機票超售內情。據稱,國外航空公司也有超售,但會嚴格控制超售份額,且在乘客購票時清晰奉告。這種信息對等,恰是商場法治尊重乘客權力的表現。假使超售機票致使乘客不能準時成行,國外一些航空公司在抵償規范上也會充分表現公正準則,組織后續航班的等待時間在4-8小時,抵償乘客該航班經濟艙全票價的50%,或許直接抵償800元。
公正、誠實信用是中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都規則的基本準則,最基本的需求是買賣兩邊應當信息對等,不能刻意隱秘或欺騙。中國民航行業規范《公共航空運輸航班超售處置規范》也需求航空公司編寫航班超售布告并明示,需求航空公司擬定具體的超售處置方法,清晰乘客的權力和抵償規范。那么,各航空公司對這些規則執行得怎么呢?抵償規范是不是公正?乘客的權力是不是得到了滿足的對等對待?現在,乘客的維權認識越來越強,航空公司只有放下身段,回歸公正的商場法治軌跡,依照法治準則來正視和處置乘客的權力訴求,才能以誠信贏得商場。回到東航事情,相同須如此行事。